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二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发文表明:经国务院同意,自2012年1月1日起,对从事蔬菜批发、零售的纳税人出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。据了解:其间,香菇、双孢蘑菇、糙皮侧耳、草菇、金针菇、黑木耳、银耳、猴头菇等38个品种的食用菌在列。
文件称:经选择、清洗、切分、暴晒、包装、脱水、冷藏、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,归于本告诉所述蔬菜的规模。
各种蔬菜罐头不归于本告诉所述蔬菜的规模。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、装罐、密封、灭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物。
过需求留意的是,纳税人既出售蔬菜又出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品的,应别离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品的出售额;未别离核算的,不得享用蔬菜增值税免税方针。